近日,文山州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典型問題。
1.麻栗坡縣下金廠鄉黨委書記李紅梅和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孟吉富履職不到位問題。2018年6月,省發改委督查反饋下金廠鄉小平安易地搬遷項目檔案資料收集不齊全的問題。2018年10月,文山州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協調領導小組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對地勘報告、施工圖圖審、審計報告等19項材料進行整改完善,但下金廠鄉未按照通知要求進行整改,直至2018年12月省扶貧開發成效考核檢查時該問題仍然存在。李紅梅身為鄉黨委書記、小平安易地搬遷建設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孟吉富身為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小平安易地搬遷建設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對上級要求整改問題落實不力,負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李紅梅受到通報問責、孟吉富受到書面誡勉問責。
2.廣南縣南屏鎮黨委書記孫學前和黨委副書記、鎮長陸宣奇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9月,省級第三方復查組對廣南縣南屏鎮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進行復查,發現南屏鎮馬街村委會張某戶為疑似問題戶。2018年4月,廣南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張某戶1戶2人為錯評戶。孫學前身為鎮黨委書記、陸宣奇身為黨委副書記、鎮長,對張某戶錯評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2月,孫學前、陸宣奇2人分別受到書面誡勉問責。
3.馬關縣木廠鎮黨委書記王元勇履職不到位問題。2018年10月,木廠鎮老王寨村委會建檔立卡貧困戶陶某成戶和可某文戶在未完全達到脫貧條件的情況下退出貧困戶。2018年12月,省扶貧開發成效考核檢查時發現上述2戶錯退問題。王元勇身為鎮黨委書記、木廠鎮2018年動態管理和貧困退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該2戶錯退問題負重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王元勇受到通報問責。
4.富寧縣洞波鄉黨委書記(時任田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肖平永履職不到位問題。2014年12月,田蓬鎮叭嚨村委會片區“興地睦邊”農田整治項目竣工后,富寧縣國土局將項目區相應工程設施、新增耕地移交給田蓬鎮政府管護,但田蓬鎮政府未認真履行管護責任,導致該工程部分水溝受災被掩埋無法正常使用。肖平永身為時任田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對該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肖平永受到通報問責。
5.丘北縣天星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王正良履職不到位問題。2016年至2017年,天星鄉在實施茶花寨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村項目中,只完成了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整治、民族團結示范戶創建等內容,但40萬元產業發展互助項目一直未實施,造成資金長期閑置。王正良身為鄉黨委書副書記、鄉長,未及時組織實施產業發展互助項目,對該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2月,王正良受到通報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