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違規公款旅游典型問題。
1.玉溪市民族中學組織相關人員公款旅游問題。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間,玉溪市民族中學德育處副主任李萬春先后5次帶隊到浙江、黑龍江、陜西等地參加會議或培訓,期間繞道蘇州、泰安、呼倫貝爾、洛陽、延安、黃山等地旅游,違規公款報銷旅游費用29528元。2019年4月1日,李萬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同時降低一個崗位等級。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羅忠誠和黨委委員、副校長何建國分別受到誡勉問責,違規報銷的旅游費用已收繳。
2.紅塔區玉興街道右所社區居委會違規安排企業支付旅游費用問題。2013年3月,紅塔區玉興街道右所社區居委會組織村組干部45人到廣西桂林、海南三亞旅游,安排轄區內企業支付旅游費用共計283669元。2019年3月12日,社區黨委書記魏國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支付的旅游費用已收繳。
3.華寧縣華溪鎮獨家村委會組織相關人員外出考察結束后違規繞道旅游問題。2016年1月,華寧縣華溪鎮獨家村委會組織村組干部11人到大理考察核桃種植,考察結束后,擅自改變考察線路自籌費用繞道到騰沖旅游。2018年8月17日,村黨總支書記蔡天平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4.元江縣曼來鎮南溪村委會組織相關人員公款旅游問題。2015年11月,元江縣曼來鎮南溪村委會原主任張文斌違規用法制宣傳工作經費和農戶土地補償款共計20000元,組織村組干部35人到四川九寨溝等地旅游。2018年3月21日,張文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規支付的旅游費用已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