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為悄悄領了他們的補助資金不會有人知道的,結果還是紙包不住火,終于還是露了馬腳露了餡。”昭通市柿子鎮水銀村原監委會主任何延均悔不當初地說道。
經查,何延均任柿子鎮水銀村黨總支書記期間,在2012年實施的水銀村整村推進產業發展項目過程中,與時任柿子鎮水銀村黨總支副書記羅世榮虛報魔芋種植面積套取項目資金4.5萬元后個人分得3.6萬元;2014年在為村民出具落戶證明過程中收受他人紅包1300元。其行為違反廉潔紀律和法律法規。2019年1月25日鹽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何延均開除黨籍處分,對其違紀所得3.73萬元款收繳財政。
【執紀者說】
作為村黨總支書記的何延均,膽敢套取魔芋種植項目資金3.6萬元據為己有,利用手中職權收受村民紅包1300元,其組織觀念何在?黨性原則何在?清正廉潔何在?“何延均式”的村干部在工作中以權謀私、中飽私囊,突破了紀法底線,“啃食”的是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和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損壞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紀檢監察機關一定要念好“教育經”和“緊箍咒”,織密“監督網”,進一步規范村級權力運行,預防和遏制村干部的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把他們出格的言行舉止攔截在“帶電”的高壓線外。(鹽津縣紀委監委 羅斌 萬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