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不起領導和群眾對我的信任,將把此次深刻教訓銘記于心,時常警醒自己。”劍川縣馬登鎮江南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李文山在收到處分決定書時懊悔不已。
經查,李文山在2014年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中,將自己列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在2017年落實產業發展中,違規享受100羽地方雞補助0.115萬元;以本人名字申報,由弟弟李某某享受政府統一采購發放的5只山羊扶持;不正確履行監督責任,對產業扶持中與民爭利、優親厚友行為監督缺失。2018年5月,馬登鎮黨委給予李文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職責是加強村級民主管理和監督,源頭遏制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但李文山卻漠視紀律規矩,不正確履行監督職責,知紀違紀,造成了不良影響。鄉鎮黨委和政府及村黨組織要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日常教育管理,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民政、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等單位要共同參與,加強指導,幫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水平;對利用監督職權謀私利的,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形成震懾。(劍川縣馬登鎮紀委 趙珠麗 向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