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作風不實、違規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1.文山州人民醫院黨委書記楊玉波駐村作風不嚴不實問題。楊玉波本應于2018年5月2日至6月1日在扶貧點西疇縣柏林鄉馬蹄寨村委會領隊駐村,但實際僅在柏林鄉參與工作隊工作11天,其余時間返回單位工作。2018年12月,楊玉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文山州安監局副局長蔣生華、陶寧落實結對幫扶責任不嚴不實問題。2017年8月,蔣生華、陶寧2位分別結對幫扶馬關縣大栗樹鄉和平村委會5戶貧困戶,截至2018年9月,蔣生華對幫扶戶走訪了兩次,陶寧僅對幫扶戶走訪了一次。在2018年9月17日州委巡察測試中,蔣生華、陶寧分別僅答出1戶貧困戶戶主姓名。2018年12月,蔣生華、陶寧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文山州教育局時任黨委書記、局長張如黎、副局長許應祥、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鄒家祥履職不力問題。2012年1月至2017年7月,云南三鑫職業技術學院在落實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管理學生資助資金過程中,未按時發放中職學生助學金、中職學生免學費補助、高職學生助學金,違規截留學生資助資金共計2966.54萬元,其中:滯留在學校賬戶上的資金1685.73萬元,滯留在州教育局和州財政局共管賬戶上的資金1280.81萬元。2018年12月,張如黎受到書面誡勉問責,許應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鄒家祥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4.文山州民政局挪用上海市對口支援文山州因戰傷殘人員安裝假肢項目資金問題。根據《上海市對口支援云南省文山州因戰傷殘人員安裝假肢項目合作協議》,2014年至2017年,文山州民政局共收到上海市民政局援助資金144萬元,截止2017年11月,挪作他用106.69萬元。2018年12月,州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郭鳳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管副局長彭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主任科員;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科長潘薈竹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辦公室副主任陸太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挪作他用的106.69萬元資金歸還原渠道。
5.富寧縣者桑鄉黨委書記任嬋違規處置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土地、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發包問題。2016年初,任嬋違反政府采購法的規定,且未經鄉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在者桑鄉德上新村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招投標之前,以推進項目開工建設為名,安排將該項目的“三通一平”工程交由其丈夫的表叔方某某實施,工程總價54.65萬元。2016年6月,任嬋主持召開鄉黨政班子會議,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定,決定以每宗地13萬元的價格向非者桑鄉戶籍群眾轉讓8宗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臨街面第一、二排宅基地。2018年12月,任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