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對執業藥師管理規范理解不全面,私自將自己的執業藥師資格證出借給久泰藥業臨滄分公司注冊使用并收取掛證費。我的行為給單位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對此我深表歉意。本人將認真思考總結,做好本職工作,用心彌補因自身行為對單位整體形象造成的損害……”雙江縣人民醫院職工黃玲在自我檢查書中寫到。
經查,黃玲在擔任雙江自治縣醫院藥劑科主任期間,在未經領導審批同意、未向主管部門報備的情況下,于2014年4月私自將其本人的執業藥師證出借給久泰藥業臨滄分公司注冊掛證。自2014年4月至2018年5月(共50個月),黃玲每個月向久泰藥業臨滄分公司收取掛證費人民幣1200元,共計人民幣60000元。黃玲在案發后主動上繳了全部違紀所得。2018年12月15日,雙江縣監委給予黃玲政務記過處分。
【執紀者說】
黃玲身為一名“白衣天使”,本該時刻踐行救死扶傷的天職,努力鉆研醫術、提高修為,但其為了一己私欲,無視行業規定貪圖小利,不僅給自己的一身“白衣”摸了黑,也遮擋了“天使”的光環。廣大醫護人員應引以為戒,牢記治病救人是自己的第一要責;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自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和不良風氣的侵蝕;以好人好事為榜樣,學習他們樂于助人、無私奉獻的精神,努力提升醫護人員良好的社會形象。(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