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罕腰,鑒于你行為違反刑法規定,這是組織對你的處分決定。你本人是否有意見?”“沒有意見。若不是組織發現的早,及時提醒糾正,我還抱有僥幸心理,后果不堪設想。我完全同意組織對我的處分決定,一定吸取教訓……”景洪市勐罕鎮曼嘎儉村委會曼空岱村小組組長巖罕腰在接受處分決定態度誠懇地說道。
經查,2015年4月,勐罕鎮曼嘎儉村委會曼空岱村小組組長巖罕腰因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受收他人款物,侵占集體資金,其行為違反刑法規定。2018年12月,巖罕腰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主動退交違紀所得42600元。
【執紀者說】
村組干部是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的推動者,是群眾的貼心人。應該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權力觀,帶頭依法辦事,自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掌好權、用好權,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真正做到事事出以公心、時時用權為民,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魏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