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認真學習貫徹領會派駐機構改革精神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實行2+1+1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聯動辦法(試行)》,針對派駐機構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在行使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職責時紀法難于貫通問題,大膽實踐探索,采取“2+1+1”紀律審查和監督調查聯動機制進行聯合辦案。在省紀委監委的統一領導下,對“4.09”專案進行指導協調,派出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負責紀律審查,曲靖市監委負責監察調查,上下聯動,各自發揮優勢,初步解決了派駐機構在辦理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時行使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過程中紀法貫通難的問題,基本實現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無縫對接,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派駐(出)機構改革后,省紀委監委賦予了派駐(出)機構監察職能,紀法貫通的工作程序上有了政策依據,但派駐(出)機構尚不能使用訊問、搜查和留置措施,徹底實現紀法貫通仍需創新工作機制。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省委關于紀律檢查和國家監督體制改革精神,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共云南省紀律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工作實施細則》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實行2+1+1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聯動辦法(試行)》,決定以查處陳守舉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為切入點,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在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之間架設一道紀法橋梁,采取“2+1+1”紀律審查和監督調查聯動機制進行聯合辦案。在省紀委監委的統一領導下,由對口聯系的省紀委監督七室和原審查三室(工作機制中的“2”)對“4.09”專案進行指導協調,派出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工作機制中的一個“1”)負責紀律審查,曲靖市監委(工作機制中的另一個“1”)負責監察調查,四個部門上下聯動,各自發揮優勢,初步解決了派駐機構在辦理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時行使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過程中紀法貫通難的問題,基本現實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無縫對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2+1+1”聯動工作機制,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2+1+1”聯動工作機制啟動后,“4.09”專案由省紀委監委統一領導,對口聯系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的省紀委監督七室和原審查三室負責協調指導。在線索問題初核、立案審查調查期間,省紀委監督七室和原審查三室全程對案情進行跟進、指導和協調,幫助專案組對涉案人員進行了金融查詢,調取了涉案部門的財務賬,理清了涉案資金的流向,打通了問題線索的關鍵點,為“4.09”專案的順利辦理提供了強力有的措施保障。短短3個多月,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完成了問題線索的初核,對涉案人員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曲靖市麒麟區監委對涉嫌職務違法問題予以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查清相關違紀違法問題,并向上級單位發出了紀律檢查建議書,有效回應了群眾訴求,群眾利益得到了保障。
構建“2+1+1”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聯動辦案工作機制,有利于解決派駐(出)機構改革后省紀委監委賦予了派駐(出)機構監察權后如何有效行使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職責的問題,初步破解了派駐(出)機構無訊問、搜查、留置措施使用權的難題;推動“上下游、左右岸”聯動配合,形成合力,解決了資源短缺、“排量”不足等諸多困難問題,初步實現了聯手反腐,打好組合拳的功效;有利于明確工作職責,責任共擔,有效破解聯合辦案過程中重復工作、推諉扯皮的困境。(楊艷 吳鋒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