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中共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黨務公開實施辦法(試行)》,加強和規范黨務公開工作,促進黨務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
《辦法》指出,黨務公開應遵循堅持正確方向、堅持發揚民主、堅持積極穩妥、堅持依法依規原則。要堅持黨組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駐局紀檢組協調監督、黨員群眾參與的黨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黨組是黨務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辦法》明確,黨組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情況,領導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加強黨的建設情況,以及黨的組織職能、機構等情況,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不得公開或者依照有關規定不宜公開的事項外,一般應當公開。
《辦法》要求,黨組要將黨務公開工作情況納入向省委報告工作、抓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報告的重要內容,于每年年初向黨員和群眾通報上一年度黨務公開情況,并納入黨員民主評議范圍,主動聽取黨員和群眾意見。要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工作督查機制,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專項督查,專項督查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督查情況在適當范圍通報。違反《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定,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追究有關黨員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的責任。(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