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印發《中共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試行)》,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規定》明確,黨組選拔任用干部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把握資格條件。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事業為上、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干部選拔任用原則。要嚴格審核干部工齡、黨齡、經歷、任職年限、文化程度、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基本資格,嚴格把握干部思想政治、作風品行、業務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條件。
《規定》強調,黨組選拔任用干部要嚴格堅持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黨組討論決定、任前公示、任前談話等程序。要健全和完善試用期制度、全程紀實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建立人事部門與駐省市場監管局紀檢組等有關單位聯席會議制度。
《規定》要求,要嚴格執行職數職級規定,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切實強化監督問責。要結合“一報告兩評議”或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等工作,每年對黨組管理的下級黨組至少開展1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發現有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一律無效,由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予以糾正。領導干部在選拔任用工作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負有責任的黨組、人事部門、干部考察組等有關領導干部和人員的責任。(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