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榜是寒窗苦讀多年的士子們最關心的一個環節,上圖是刊載于晚清著名畫報《點石齋畫報》上的《南闈放榜圖》,展示了光緒十七年(1891年)江南鄉試放榜的情況。錄取榜文除了貼在考場外墻上,在考試之后,往往還要刊布登科錄,如右圖所示《明洪武四年進士登科錄》,登科錄一般有前序后序,記載本科考試官姓名官職、本科考試日程、錄取考生的詳細信息、本科考試題目等,由于登科錄詳細記載考生的家庭出身,因此成為了研究古代社會流動及社會變遷的重要材料。
一
在明代《鄉試錄》《會試錄》中,存有大量考官所寫之序。在這些“序”中,考官對士子扣好入仕第一粒扣子,充滿期許,也心懷憂懼:“持有司尺寸之度,求之語言之末,則又臣之所竊憂焉。”(張治《嘉靖二十九年會試錄序》)作為考官,代表朝廷選錄士子,既是榮耀,更是責任:“雖然人榮之,則必有以責之。”(何元述《浙江嘉靖十三年鄉試后序》)那么,他們憂懼什么?
懼己失士。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浙江鄉試,林祥應荊茂之禮聘,以典文衡。在《序》中,他坦言:“誠欲自效,以少逭(意為逃避)尸素。其或私以隳行,怠以荒業,非惟失人,抑先失己,祥不忍為也。”行私怠業,則先失己。失己就成了尸位素餐之人,如此必失人,無法為國選得英才,故考官因失士而如臨深谷。為排憂解懼,他把解剖刀首先指向自我,也即不“失己”方可得人。
懼士違文。考官之懼,除來自對自身的審視外,也心憂士子的文行不一。明代科舉以文取士,考官因文薦人,而以文觀人,或文如其人,若陸贄得韓愈,歐陽修得蘇軾、蘇轍;或文飾其人:“其達之詞也,未必皆若其所存也。是故躁而詞莊,貪而詞介,暴而詞溫,懦而詞勁,冥而詞昭,是將循奚道以決之?今惟其文取耳矣,庸知其中無前所云若人也?”(蕭萬斛《嘉靖二十五年廣東鄉試錄后序》)所以,文如其人,則因文取士,得人必正;文飾其人,則因文取士,得人必奸。
那么,考官是通過哪些做法來減免“失己”的呢?概而言之有三。
首先,秉持公心。私與公反,公行則私退:“(邵)玉等忝竊甄別黜陟之柄,尤各凝神注思,徯俟簡閱,而不敢玩視忽取,是蓋同一薦賢為國之公心。”(邵玉《天順三年江西鄉試錄序》)審閱士子之文,考官態度若漫不經心,“玩視忽取”,必使黜陟顛倒,賢才旁落,致掄才大典蒙羞。
其次,簡拔謹嚴。明代士子,五經皆涉,但有主次之分,如洪武四年(1371年),第一甲吳伯宗、郭翀、吳公達分治《書經》《春秋》《詩經》,考官“遂議分經而考,復互相參定,使無所憾,乃進于主司。主司遍觀,而后次第之。猶慮滄海有遺珠之嘆,卷之已黜者復覆視,而致謹焉。”(宋濂《洪武四年會試紀錄題辭》)又如正德二年(1507年)江西鄉試“分經較卷,范璟、胡崇易、郭懿較《易》,范邦彥、陳允諧較《書》,周瀾、熊永昌、吳彰德、潘中矩較《詩》,范魯較《春秋》,(田)禎則較《禮記》,而又與范邦彥總較各經焉。其較閱亦可謂精矣。較后而定去取,本之初試以取其經學之醇,參之再試以取其識見之博,又參之三試以取其時務之通敏。”(田禎《正德二年江西鄉試錄序》)這種出題、較卷,既考慮士子、考官的治經偏好,又兼顧考官分較與總較的有機融合,而定去取,“黜者復覆視”,初試、再試、三試的相互參之,使簡拔謹之又謹,凸顯了考官“以人事君”的忠誠態度。
第三,問心無愧。考官秉持公心、簡拔嚴謹之后,是否就能減免“失己”之過呢?答案是否定的。“心力自謂己殫,第患學識目力之未至耳。”(韓宗堯《弘治十四年江西鄉試錄序》)心力已盡,而學識目力未至,則或有遺珠:“然以蘇軾反遺李廌,歐陽修誤取劉輝,況區區藻鑒之下,安能保其去取一一之當耶?第求諸心無愧而已。”(田禎《正德二年江西鄉試錄序》)因此,對職掌文衡的考官而言,只要盡心盡力盡責,問心無愧,便是“懼己失士”的最好沖銷。
二
得人正,考官無憂;得人邪,考官存憂。那么,明代考官又是如何直面“文飾其人”的呢?簡言之,以“三不負”來期許士子。
不負其生。士生有地,地有先哲鄉賢,故先哲鄉賢之流風遺韻,不應棄之如敝屣,而應勤勉“自式”,“夫生堯舜之鄉,學堯舜之道,讀堯舜之書,而不知自式焉,負其生者也。中有司一日之式,而用則異觀,是背其式而負堯舜者也。”(李應陽《正德十一年山西鄉試錄序》)
不負作養賓興之舉。明興,最高統治者興建庠序,“延禮學官,以長育賢才”,以至溟渤之陬的瓊南,也有華夏之風,“山川效靈,人文勃勃乎增煥矣”。(楊乾知《嘉靖四十三年廣東鄉試錄后序》)士學有成,則三年大比,舉于鄉闈,升于春官。因此,“躬逢文明之運,居之有所,肄之有業”(孫芝《正德十一年江西鄉試錄后序》),升之有制,士切不可負明時而逆盛舉,當思朝廷“所以作養之意,自靖自獻,大而建上宰,司調燮以輔養君德。次而職群牧,撫字休養,不失民望。培元氣,壽國脈于無疆,斯不負所舉矣”。(吳譽聞《隆慶四年江西鄉試錄后序》)
不負所學。明代科舉,第一場題目出自“四書五經”,這種導向強化了儒學對士子的陶鑄。在考官看來,“四書五經”,皆“圣賢經綸之跡,其道極于天地,通于神明”(顧鼎臣《正德十一年順天府鄉試錄后序》),故士子誦其言而通其意,不僅要“始于誠身,終于擇物”,而且要“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舍此,則遺本逐末,嫻于詞章,務枝葉,失本根,“或選懦而無為,偷惰而隳事,置所學為媒祿之虛談,視所習為紙上之陳跡,于朝廷之所付托,斯民之所仰望,漫不之省,則已深負儲養簡拔之意矣”。(黃奎《成化二十二年山西鄉試錄序》)
“文也者,言乎是者也。試也者,取乎是者也。錄也者,將以征乎是者也。”(黃秩《弘治十四年江西鄉試錄后序》)《鄉試錄》,被譽為“賢書”。賢與不賢,不是僅停留于紙上之書寫,而是有待乎將來之驗證,即“名與實符,文與事合”(黃奎《成化二十二年山西鄉試錄序》),因此,士登賢書,不是結束,而是開始。常懷“觀其名而思不負其所舉,觀其地而思不負其所生,觀其文而思不負其所學”之念(王華《弘治十一年順天府鄉試錄序》),并以此激勵自己,斯可有裨于國家,有光于科目,有重于鄉國。
明代科舉興盛,鄉試會試,“錄”必有前序后序,其念茲在茲的就是以人事君之義,即后世指“賢書”而無曠官竊祿之譏,故因擔當而有懼己失士之恐,又因期許而有懼士違文之憂。其選錄秉持公心、謹嚴簡拔、問心無愧,雖是職場應有姿態,但也是對士子有所作為的期待。己不正,動操私念,所期必失;己正,定取惟公惟明,所期或得。考官因文識人,而文或飾其人,因此,寄寓士子不負其生、不負作養賓興之舉、不負所學,并登之賢書,即是考官對士子的鞭策與軟性約束。(高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