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之水清澈底,名不虛成良可喜。洗濯官纓期日新,瑩潔心神當自比。”這是明朝清官魯穆在游覽天臺山清溪時,以清溪之水而喻清潔之心的兩句詩,這兩句詩也是魯穆為官的寫照。
魯穆(1381年—1437年),字希文,浙江天臺人。魯穆出身貧寒,無論家居,還是為官,日子過得都十分清苦,史載其“三十年被服一如寒士”。永樂四年(1406年),魯穆考中進士,按照當時的選任程序,獲進士身份者,可赴吏部應選,授予一定官職,此為“謁選”。魯穆進京前,家鄉官員前來相送,見他行囊簡單,就送給了他一些錢財以便途中使用。魯穆堅拒不受,他說:“吾方從仕,未能利物,乃先厲州里乎?”魯穆認為自己剛剛入仕,還沒有為百姓謀福利,難道先要危害州里嗎?能夠不被高中進士、赴京謁選的人生喜事沖昏頭腦,而是從為官之初就繃緊清廉這根弦,殊為不易。
魯穆初任都察院監察御史,出巡江北、兩淮等地,所到之處,秉公執法,剛正無私。常州有一巨商,犯法當斬,其家人托魯穆的一個親戚向魯穆饋金300鎰,請求免去死罪。魯穆不為所動,斥責說情的親戚:“汝豈不知我耶?使欲富則不須今日矣!”打發走了親戚后,按原定刑罰對其予以處置。
洪熙元年(1425年),魯穆因為政績突出,被擢為福建按察司僉事,仍是掌管糾劾司法事宜。福建地方上的豪強勢力很大,十分跋扈,為所欲為,百姓怨聲載道。魯穆到任后,打擊豪強,平反冤獄,百姓拍手稱快。晉江縣有百姓籌資建造的水閘四座,可灌田數千頃,百姓賴以活命,但后來四閘為豪強長期霸占。魯穆得知后,執豪強問罪,將水閘歸還百姓。百姓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皆稱魯穆為“魯鐵面”。
泉州人李某,調動官職赴廣西上任,在途中被其姻親林某毒死并霸占其妻子。李某族人看出破綻,氣憤難平,告到官府。豈料當地官員早已接受林某賄賂,反以誣告判處訴冤的李家族人,將其拘捕入獄。李家族人投訴無門,此案一拖多年未得到解決。魯穆到任后,翻閱舊狀,發現李某之死十分蹊蹺,遂決定重審此案。魯穆微行私訪,了解案情,歷時三月,終于找到林某殺人奪妻、收買官府的罪證。案情大白,林某被就地正法。
內閣大學士楊榮是魯穆會試的考官,其子侄依仗楊榮的權勢在家鄉福建做了不少違法之事。魯穆欲將其治罪,有人勸他不能忘記恩師的提拔,也有人提醒他楊榮正執掌國政,要小心行事。然而魯穆堅持秉公處理,依法治罪,即便是錄取自己的恩師,倘若他的親戚做了不法之事,也絕不以私害公。百姓們聽說后,皆佩服魯穆辦事鐵面無私,從此“魯鐵面”的美名越傳越遠。
正統元年(1436年),魯穆任右僉都御史。翌年,河北大名、廣平一帶發生蝗災,魯穆受命滅蝗。因勞累過度,在返朝途中病逝。英宗特派官船送其回家鄉安葬。
魯穆在世時,不但自己廉潔奉公,還經常教育家人,在朝為官,好比民之父母,上忠君王,下愛黎民,事事都要作出榜樣,一言一行都要合乎禮義,非禮之事,一件也不可做,不義之財,分毫都不能取。 受到優秀家風的影響,魯穆兒子魯崇志,曾任應天尹,廉潔剛直有乃父風范。(張巖 尹希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