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康熙譽為“天下清官第一”的張伯行,曾自撰《禁止饋送檄》示人:“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這句被譽為清廉從政的“金繩鐵矩”是張伯行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任江蘇巡撫后總結出來的,在此之前,有位明代御史張津有類似的說法,張伯行應受到了張津的影響。
張津,字廣漢,號羅鋒,廣東博羅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進士。第二年,也就是弘治元年(1488年),授張津建陽知縣。
縣衙前的“戒石亭”內立了一塊大石碑,碑文為宋代黃庭堅撰的“官箴”,共十六字: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自宋代黃庭堅撰寫此官箴后,歷代傳承不絕。
縣衙大堂設有一副顯目的對聯,文曰:三尺法律,三尺神明,坐此堂,非任我作威作福;幾人歡如,幾人愁嘆,生欺世,當念彼同與同胞。
張津覺得這些還不夠味,吩咐屬下制作一個屏風,立于縣衙大堂入口處。張津親筆在屏風上寫下這句自己歸納的官箴:寬一分,民受賜一分;取一文,官不值一文。其意是說,官府對百姓要實行寬惠的政策,這樣才能造福于民。寬惠一分,百姓則受惠一分;為官者不能貪取一分一厘,方稱得上為官清正、廉潔奉公,如因貪而取一文錢,則官品不值一文錢。其反貪倡廉,可謂旗幟鮮明。張津把這幾句話作為自己為官的座右銘,像一面鏡子,每日觀看,提醒自己,自我約束,一舉一動都須不負百姓。
張津在任重視農桑,體恤民情,出行不坐轎,不鳴鑼喝道,不打“回避”“肅靜”的牌子,日間常身著便服穿著草鞋到鄉間看百姓耕種生活的情況。有一年,建陽因為鬧糧荒,市井米價大漲,許多百姓家中揭不開鍋。張津設法籌糧賑災,幫助百姓熬過荒年。又有一年,吳泰兒等率匪眾二千,洗劫浦城、政和諸邑,將及建陽。張津招募民兵,朝夕訓練,加強防范。到了建陽邊界,吳泰兒派出偵察的人回報:“彼邑有賢令,民樂為用,吾儕未可輕犯其境。”遂退去。
為防匪患,張津決定修復元代已被水毀的城墻,這是個大工程。張津親自督陣指揮,是時民眾鼎力,踴躍捐資,艱難備嘗,歷五載,畢其功。墻體青磚包砌,厚重堅實,上可行人走馬,高兩丈有余,蜿蜒千百丈。城門沿用元代舊名,東曰“景舒”,北曰“駐節”,新辟二水門:西門臨麻陽溪,曰“永寧”;東門面崇陽溪,曰“永安”。城門之上,城樓聳峙,以利守望,蔚為壯觀。
張津任建陽知縣七年,宦績受到朝廷嘉獎,升任貴州道監察御史。張津離任日,百姓依依不舍,遮道挽留。清朝建陽名宦祠建成后,張津列入其中,受邑人世代祭祀。
弘治五年(1492年),張津夜宿羅浮山飛云頂見日庵時,曾賦詩一首。見日庵,顧名思義,是看日出的好地方,張津寫道“須臾海色動,萬國迎朝曦”,“西北尚浮云,東南日繭絲。所愿答升平,功業愧未熙”,令人激動人心的日出時刻,讓張津生發出希望天下太平的宏愿,也讓他感慨自己功業未就,漫漫長路,正在腳下。
正德元年(1506年),張津任廣西巡按,均力役,禁橫斂,罷秕政,拊遠彝,并彈劾總鎮宦官韋經擅自轉移官府錢財。后來,他出任泉州知府,泉州自宋元時期開始,就是名聞中外的港口,每日貨物錢財進出無數,宦官劉瑾把持港口,從中漁利,郡邑不敢過問,唯有張津嚴肅處理,劉瑾自然懷恨在心,對張津造謠中傷,誣告他勾結奸邪朋黨,張津遂被削職為民。劉瑾事敗后,朝廷起用張津任寧波知府,時遭大旱,禾米歉收,他奏免郡稅十分之六,不久遷山東左參政使,郡人感其視民如傷,攔車不讓他走。
后來,張津受命巡撫應天諸府,當地官場素來就有的弊病,盤曲交錯,以致難于估量,張津細察搜剔,揭露無遺。有家僮仗勢作奸者,干犯官府,欺壓民眾。張津即行收訊,繩之以法。其時江南民力已竭,為休養生息,“自身始日取稟五升、薪數束,余悉裁免”。明朝江南經濟發達,而賦稅也最為繁重,有詔令免除江南拖欠租賦數十萬兩,工部以歲辦物料不宜免除而征收如初。對此,張津數次奏論,謂既有詔令在先,“不宜失信于天下”。又上疏言,織造內臣二人,歲計供應果蔬魚肉折銀乃至一千五百余兩,江南如此差遣又不止二人,宜當在水旱之時“請停織造”,以復蘇民力,否則亦宜痛力節縮,“俾民受寬一分之賜”。
張津雖位居顯要官職,愛惜民財如己膚髓,而自奉如寒士,奉公克己。一生不置田產,宅室皆編竹。在重病之中,還拳拳以職任為憂,不提家事一語,可謂大公無私。(李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