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修身,外在于儀表的端莊整潔,內在于心性的清正自守,故所謂“心舟自持”。人生于世,須堅守本心,時刻自律自省。晚清文學家張宿煌曾提出“五戒五要”原則,對于今人而言仍不失借鑒意義。
張宿煌(1844年—1904年),字碧垣,江西湖口人,出身于書香門第,少時極好《詩經》及唐宋人詩,二十一歲考取秀才,兩年后又考中舉人,一生善詩文,勤著述,尤其以詩鈔為多。張宿煌的詩風格變化奇特、膽大豪放,時人多有稱贊。
張宿煌曾三次赴京參加會試,均因故落第。回鄉以后,張宿煌便在東巖書院、徐氏指南書屋等書館教書。在徐氏指南書屋教書期間,他制訂了《徐氏指南書屋學規條約》,對學生提出“五戒五要”——
戒賭錢、戒洋煙、戒酗酒、戒聚談、戒浪游;要清心、要養氣、要識古、要通今、要持久。
他教誨學生面對不良誘惑謹持本心,切莫有賭錢、酗酒、抽煙等不良習慣,“戒聚談”不是要求“獨學而無友”,那是無助于學問的精進的,而是要求不能將時間浪費在無益于學問的清談和空談上。張宿煌教育學生,不僅要注重知識的積累,更要保持心態的平穩,養平和之氣,持之以恒。他教書從不體罰學生,手中的戒尺從未使用,但為了使學生常懷戒心,時刻保持“五戒五要”,他親自將“五戒五要”刻在鎮紙上,分發給每位學生,使學生時時刻刻想到“五戒五要”。
有一回,一位學生上課打瞌睡,張宿煌瞧著這位學生不對勁,就要求他背誦“五戒五要”。當背到“五要”的最后一句“要持久”時,學生泣不成聲,張宿煌問他何以如此,學生說家里不讓他讀書了,父親病重,缺錢看病,更遑論上學。張宿煌聽罷,一陣心酸。放學后,張宿煌領著學生去看望其病重的父親,表示今后的學費由他負責,這位學生又能繼續念書了。
張宿煌直到光緒十四年(1888年)四十四歲時才出任清江(今江西樟樹)教諭。他在生活上很簡樸,自己種菜養魚,倒也別有一番趣味,他自述:“司諭學前有方塘數畝,可以種魚;后有圃數弓,可以種菜。網鱗掇露,自供有余,無不足者。”
張宿煌雖身處清朝末年動蕩時期,一身抱負未得充分施展,卻不怨天尤人,立足自身,勤勉教書育人,其處世之道和修身學問提醒我們戒慎自守,知道什么是要戒的,什么是要堅持的。(石靜 張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