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53年初,年屆不惑(41歲)的海瑞赴京會試,再次落第。“士君子由科目奮跡,皆得行志。奚必制科”,海瑞認為成就理想抱負不一定非要科舉及第才行,于是聽從吏部謁選派官,任南平縣教諭。
1553年至1557年,海瑞在南平任職4年多,可謂其任公職的開始,了解海瑞在這里任職的經歷,或許更能讓我們體悟這位被譽為“山筆架”“海筆架”的一代名臣清正廉明、剛直不阿的精神。
一
教諭是“正式教師”之意,宋代開始設置,負責教育生員。《明史·職官志四》中這樣記載:“儒學:府,教授一人,訓導四人。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教授、學正、教諭,掌教誨所屬生員,訓導佐之。”
縣學教諭相當于縣辦公立學校的校長,在封建官制序列上,連“九品芝麻官”都算不上,但海瑞卻意識到了這個職位責任重大、使命光榮。他后來在《興革條例》中寫道:“教官掌一邑之教,門下皆凡民之秀,所事事比俗吏簿書詞訟不同。師道立,善人必多矣。于以推之,功效不淺。”
南平是當時延平府最大的縣,也是府治所在地。縣學位于縣城西北,歷史悠久,規模宏偉,設施齊全。但受當時一些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縣學風紀遭到嚴重破壞,學宮管理混亂,學生散漫、學業荒廢,生員中學業優秀者寥寥無幾。
初來乍到的海瑞見此情況,非常痛心,決心通過一系列教改來整飭學風。南平是朱子曾經求學問道的地方,理學淵源深厚,頗有朱子遺風。于是,海瑞依據朱熹在白鹿洞書院講學時所定的《學規》五條及輔漢卿在傳貽書院教學實踐中總結的“會粹六事”,結合自己在郡學讀書時的切身體驗和南平縣學的實際情況,制訂《教約》十六條,對生員在修身、處事、待人接物等方面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告誡生員要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海瑞將“《四書》《本經》《通鑒》,性理分為十二分”,根據生員的學習成績優劣及智力程度,因材施教。“諸生自量資力,次者減性理,再次者減《通鑒》,再次者減《本經》”,以此類推,實施針對性教學。對于生員的品德和學業的評定,“立大簿二扇,一稽德,一考學”,分別記錄生員平時品行的得失和學業成績,使“諸生失之前,宣補之后”。海瑞認為,這會對諸生起到約束作用,既能提高生員學業水平,還可以改變學風。
海瑞非常重視德育,始終將德育貫穿于整個教學中。在《教約》十六條中,涉及德育的就有十二條之多,而且都是先從小事講起,亦先從小事做起,要求生員對當時的“通弊”要一一改之,“勿以惡小而為之”。并且倡導道德與文章不可分離,“文也,所以寫吾意也”,文章要流露出作者的真實感情,反對生員硬套八股文,只求“講章墨卷”。他教導生員要善于自重,言談舉止都要以禮教和道德為標準。
海瑞還很注重生員的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際能力,而且希望他們時刻關注關系國計民生的事。他把邊防、水利等列入教學內容,“每月約討論一二”并“命策考試”,來提高生員認識社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鼓勵生員對國家大事能“知無不言”。
二
海瑞,字汝賢,一字國開,自號剛峰。世人稱之為剛峰先生,形象地道出了他剛直如峰的性格。
當時的南平存在著走后門、托關系、請客送禮等不正之風。海瑞制定《教約》后,首先要求自己以身作則,以“嚴師自處”,規定師生應當一視同仁,老師應嚴格要求學生,學校也要嚴格要求老師,老師每月要有學問上的考核;老師絕對不允許收受任何學生及學生家長的禮物。特別是他規定學校教學的地方——明倫堂不許行跪之禮。并表示如果有人來怪罪,就說責任在于他。
海瑞任教諭的第二年,延平府的督學官到南平視察工作,并要在明倫堂接見學官。海瑞和兩名副手進入明倫堂后,兩名副手見到督學官都行跪拜禮,但海瑞按照自己訂的《教約》,站在二人中間,只作長揖。督學官先是驚訝,繼而語帶責問地說,你們看這三人,真像個山筆架放在這!
海瑞對這種責問的回答也義正辭嚴,引經據典,他直言,卑職行的是憲綱之禮。大明會典憲綱明文規定:教官乃朝廷設教之官,講經授史,教化風俗……是故教官參拜各官,可明倫堂不跪。此為人師表之地,作為教官下跪于明倫堂,今后怎么正己、正人呢?
這件事情在當時來說,屬驚世駭俗之舉。個性剛直的海瑞隨后便交了封辭呈,準備回家躬耕隴畝。“海筆架”的名聲由此傳開。后在福建提學副使朱衡的勸說與邀請下,海瑞暫時到福州正學書院修書,之后又回到南平繼續擔任教諭。
海瑞從此后也就被稱為“山筆架”“海筆架”。這一事件在《明史》本傳有明確記載。
三
在海瑞的苦心經營下,南平學名聞四方,學校名聲大震,有志于學業者從四面八方慕名而來,由此,學校也培養出了一批人才。
對縣學培養出的人才,海瑞十分看重,會親自歡送他們趕考。海瑞所寫《送諸生小試遇雨》一詩,就體現了他對學生的期待:“電掣雷鳴酣野戰,水吟龍嘯郁云興。山南月暗全無路,岸北沙明僅有燈。海內英雄今并起,江中波浪此憑陵。商霖散滿焦枯發,野色新添萬里青。”這首詩便是海瑞做教諭時,送學生赴試時所作。當時正遇到大風雨,海瑞即景而動了靈感。前四句寫電閃雷鳴,烏云密布,天地一片黑暗,表面上是營造了一個可怕的背景,而實際上是暗示著科考競爭之殘酷。接下來兩句語氣一轉,謂這是天下英雄并起競爭的時候,你們正好憑借著這江中的波浪,奮勇前行。該詩末聯用了一個典故,商王任用傅說為相時對他說:我們現在的時局就像連年大旱,請你來當宰相就是請你做甘霖,使大地復蘇。后世遂以“商霖”表示濟世之才。突遇大雨本來很讓人郁悶,但是大雨又能使干枯的植物重新碧綠起來,想想遍野生機勃勃的氣象,是多么激動人心啊!此詩是海瑞“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神圣使命感、責任感的形象寫照。
海瑞當時雖身在縣學,依舊心憂天下。驛傳是古代設置的一種供使臣出巡、官吏往來和傳遞詔令、文書等用的交通機構。海瑞了解到當時的驛傳給老百姓造成極大負擔后,便接連撰寫《驛傳申文》《驛傳議》等文章,呈送地方當局,敦促裁革驛傳之弊。他懷著深厚的同情述說了老百姓的狀況:“支應之苦,有因之投溪,因之自縊,破家亡產,比比皆然。”可是地方官員對此不聞不問,“坐視人之困苦衰疲,立有死亡而莫之救”。海瑞設問:“長人者何心?長人者以何為事而若此耶?”他一針見血地回答,因為“長人者”“不能克己,私貪成習”。海瑞認為,這種“私貪成習”的風氣,也使當局失掉抗倭御侮的能力。為此他深為憂慮:“萬一倭奴壓境,變出不測,尚可望為民一御侮耶!”
海瑞任教諭期間的1556年,長子中砥出生。此前,海瑞曾在《嚴師教戒》中自警:“財帛世界,無能矻中流之中砥柱乎!”此后,又在《興革條例》中慨嘆:“中流砥柱無其人,俗之所以日流而莫可止有由也。”為長子取名“中砥”,不僅表現了海瑞對孩子的期望,還表達了他自己的價值取向和人格理想。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海瑞在南平已經當了四年多教諭。鑒于他治教有方,得到了“巡按監司交章薦之”,后被授為浙江淳安縣知縣。
海瑞為官清正廉明,關心百姓疾苦。在南平任職時間雖不長,但當地人民懷念他,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為之修建“海公祠”,以永久紀念這位南方的“包青天”。海公祠在縣學明倫堂右,曾有海瑞手植雙檜。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縣學遇火災,明倫堂、海公祠等尚存。民國后,裁撤縣學,其殘存建筑逐漸頹敗,歲月流轉,如今已無跡可尋,但海瑞精神永垂青史。(劉輝 葉維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