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山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聯合印發《關于在全縣開展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縣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中開展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依法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從增強“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化反腐斗爭的高度,充分認識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政治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積極配合紀檢監察機關、政法部門開展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落實,嚴格圍繞“保護傘”十三種情形,組織本部門本單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開展自查自糾,形成本部門本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上報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
通知強調,對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違紀違法行為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在4月25日前主動向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報告說明情況的,將視違紀違法情節從輕減輕處罰,否則一經查實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違紀違法行為,將一律從嚴從重處罰。(李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