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龍縣啟動新一輪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大排查工作,進一步推進涉黑涉惡案件背后的腐敗問題和“保護傘”問題深挖徹查工作。
為確保此次大排查工作取得實效,縣紀委監委下發了《關于對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的通知》,對各鄉鎮紀委、縣委巡察機構、縣紀委監委各派駐機構、縣紀委監委各部室提出明確的排查要求。
據了解,在此次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大排查中,縣紀委監委將在對2018年以來查處的案件進行排查的基礎上,把時間節點延伸至2017年1月1日,把排查范圍擴大到縣紀委監委查處的所有違紀違法案件。重點對2017年以來的對被調查人員采取留置措施或已移送司法機關、目前正在采取留置措施或已經進入移送階段的案件;與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有關聯的涉案人員存在違法犯罪情況的案件;在扶貧領域等方面利用手中權力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搶占掠奪,用“軟暴力”欺壓群眾等違法犯罪案件等進行梳理倒查。
“把排查時間節點延伸至2017年1月1日,把排查范圍擴大到紀委監委查處的所有案件,主要是為了確保此次排查不留死角,不余盲區,堅決打‘傘’破‘網’,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玉龍縣紀委監委將在進一步壓實各級、各部門主體責任的同時,加強與政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在深挖問題線索上想辦法,在協同辦案上下功夫,在監督檢查上用力,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在該地深入開展。(寸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