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縣紀檢監察機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緊密結合起來,認真落實中央紀委和省、州紀委關于強化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部署,積極主動作為,深入開展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
在開展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縣紀委監委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去抓推進、抓落實,先后召開4次紀委常委(擴大)會議、2次專題分析會、1次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工作推進會進行研究部署,成立專項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研究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定位,建立了工作臺帳,專項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充分發揮紀檢監察信訪主渠道、巡察利劍、派駐紀檢組監督“探頭”等方面的作用,深入開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大起底”;主動到政法機關和縣級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問題線索篩查,特別是與公安機關建立協同辦案機制,及時互通信息、數據共享,促進紀法銜接、協調推進。目前,縣紀委監委對1件公安機關已偵辦的案件和1件群眾舉報的疑似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進行研判和甄別,認真排查是否存在幕后腐敗和“保護傘”。同時,縣委巡察機構把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納入巡察重點內容,多渠道發現相關問題線索,進一步加大問題線索排查處置力度。
下一步,縣紀委監委將繼續緊盯三類重點問題,根據省紀委監委認定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十三種情形繼續認真摸底排查相關問題線索并分析研判,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問責力度,對工作推動不力、有黑不掃、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嚴肅問責,用實際成效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