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紀檢監察工作已步入第4個年頭,辦過很多案子,也接觸過很多人,其中不乏遇上熟人違紀。
今年7月1日,勐臘縣紀委對張三(化名)為涉嫌走私人員說情打招呼的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因張三是我的朋友,又是老鄉,平時對我也多有照顧,我隨即向紀檢室李主任提出希望安排其他人來辦理此案的建議。李主任說“勐臘那么小,都是熟人,我知道你與張三走得近,但達不到回避程度,你嚴格遵守辦案紀律就行。”
7月30日,縣紀委對張三立案審查,在簽發《立案通知書》時,分管副書記注意到張三是退伍軍人,便對我說:“我們紀委監委辦案也要酌情處理,后天就是八一建軍節了,等過了建軍節,你再將立案通知書送給張三。”8月2日我才按照要求,將立案通知書送達張三。
第一次找張三談話時,我就告訴他:“所謂的好人也有做錯事的時候,所謂的壞人也有做好事的時候,我們只對事不對人,只評價你說情打招呼這件事,請你相信組織……我們的目的不是懲處干部,而是挽救干部,提醒我們的干部不犯錯誤或少犯錯誤。對已經犯錯的,提醒他們懸崖勒馬,避免犯更嚴重的錯誤……”張三表態道:“因為太重朋友義氣,導致犯下這么嚴重的錯,組織該怎么處理我完全接受,我也會以此事為教訓,以后多注意多學習,嚴格遵守黨紀國法……”
在第一次談話結束后,我提醒他:“我們雖然是朋友,但我現在是在履行執紀人的職責,你不能向我打聽案情,有正常需要反映的問題可以聯系我和李主任。”
案件移送審理后,我就忙于其他事了。9月12日,突然接到張三電話:“案審室已經通知我處理結果,處分決定等中秋節結束再發,明天就是中秋節了,我們兩家人一起拼菜來家里過節嘛……”
在辦理張三案的整個過程中,他從未向我打過電話,也未邀約過我,反而刻意地回避著我們之間的關系,這一點是我很欣慰的。事情結束以后,他也沒有因為我辦理了他的案件而與我產生隔閡與尷尬,友誼反而越發濃厚了。
當紀律遇上熟人,我堅持著執紀人的本色,張三也保留了朋友應有的體諒與大度。(伍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