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你們女生表現好得到老師的肯定和獎勵,爸爸很高興,不過爸爸認為你并不應該為此驕傲,因為你們得到的獎勵是今天學的生字比男生少寫三遍,這不一定是好事,因為男生雖然被罰多寫了三遍,但是他們會因此對這些生字記得更牢靠。”這是女兒放學回來跟我炫耀他們班女生因為課堂紀律好被老師獎勵當天作業每個生字只用寫四遍時,我跟女兒說的話。后來,翻看女兒的作業時我才知道那天女兒聽懂了我的話,自覺地把每個生字寫了七遍。
這本是一件極其平凡的小事,卻讓我不禁陷入沉思,我們黨員領導干部是不是也應該抱著這樣一種逆向思維的態度來面對紀律檢查呢?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自上而下開啟了進一步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征程,一批黨員領導干部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錯誤受到了紀律責任追究,大多數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痛定思痛,腳踏實地地重新投入到黨和人民的事業中;但也有那么一部分黨員領導干部不僅不識己錯,反而一味地抱怨組織小題大做,過于苛責。這樣的想法對自己和組織都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在我印象中,有這么兩件事特別深刻。一件是,梁河縣民政局孫某在2018年因工作紀律渙散被問責,沒有吸取教訓,問責后又多次違反生活紀律,2019年終被立案審查。另一件是,小廠鄉工作人員鄧某某在參加工作初期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把關不嚴格,致使村干部虛報冒領建房補助一萬余元,鄧某受到了問責處理,而后加強業務學習、踏實工作,得到組織認可和提拔任用。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過程中始終秉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四種形態”中的前三種形態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都充分體現了我們黨教育和挽救黨員領導干部的良苦用心。
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五四運動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也指出,“當青年犯了錯誤、做了錯事時要及時指出并幫助他們糾正,對一些青年思想上的一時沖動或偏激要多教育引導,能包容要包容,多給他們一點提高自我認識的時間和空間”。正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犯錯不一定是壞事,能從錯誤中吸取教訓,糾正自我,壞事也就變成了好事;犯錯受到了黨紀政務處理更不一定是壞事,要明白這是組織在給我們指出錯誤并幫助我們改正錯誤。
同樣,對于大多數沒有受到過黨紀政務處理的黨員領導干部來說,也不能沾沾自喜、掉以輕心。正因為我們還沒有犯過錯,或者犯的錯還沒有被發現和追究責任,沒有真正體會和理解犯錯所帶來的沉痛教訓,也就更容易陷入自我陶醉和自我麻痹,繼而走上別人已經走過的錯誤之路。因此,我們同樣需要將自己置身于別人的錯誤中去反思,去總結,警醒自己,以一種“錯者”的心態不斷改造和提升自己,努力將自己鍛造成為一名知己明規懂法、忠誠干凈擔當的新時代黨員領導干部。(梁河縣紀委監委 楊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