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紀委監委通報了7起扶貧領域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典型案例。
1.貢山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余利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08年至2016年,余利生在任貢山縣財政局局長期間,在丙中洛鄉雙拉村群眾安居房、普拉底鄉咪谷村人畜飲水、獨龍江鄉農資配送中心等項目實施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財物81萬元。此外,余利生還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2019年6月,余利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福貢縣扶貧辦原主任鄭寶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07年9月至2012年4月,鄭寶記在任福貢縣扶貧辦主任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其子鄭某某成立的公司實施福貢縣相關扶貧項目,獲利35萬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邊境縣扶貧重點村建設、子里甲鄉整鄉推進、架科底鄉里吾底村整村推進等項目實施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從中收受財物81.27萬元。此外,鄭寶記還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生活紀律。2019年7月,鄭寶記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2019年8月19日,鄭寶記因犯受賄罪被福貢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3.瀘水市洛本卓鄉政府職工魏沙妞違紀違法問題。2013年至2019年,魏沙妞在洛本卓鄉政府社保中心工作期間,違反廉潔從業紀律,代收他人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8.14萬元,并長期占用2.19萬元;2018年8月,先后私自支取2戶農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金0.2萬元。2019年8月,魏沙妞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相關人員。
4.瀘水市古登鄉佑雅村原黨支部書記楊秀南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問題。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楊秀南在擔任古登鄉佑雅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廉潔紀律,未經民政部門審批備案,本人及親屬違規享受佑雅村佑雅四組6個低保名額,并違規平均分配享受低保金0.95萬元;違反工作紀律,在明知二次分配低保資金違反政策要求的情況下,仍同意佑雅村各小組二次平分低保金,導致低保金未按政策要求如數發放到低保戶手中。2019年8月,楊秀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享受資金予以收繳。
5.蘭坪縣河西鄉項目辦主任姚堯、職工楊正東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7年,蘭坪縣河西鄉項目辦主任姚堯、職工楊正東在實施“四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致不符合條件的12戶農戶違規享受“四類”重點對象農危改補助。2019年5月,姚堯受到黨內警告和政務記過處分;2019年6月,楊正東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規享受資金已退回。
6.福貢縣子里甲鄉綜治辦副主任和樹成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2年10月,和樹成在福貢縣子里甲鄉政府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其妹住房年久失修、地基下沉為由,違規申報占用抗震安居房建房指標并享受折合1.5萬元的物資。2019年6月,和樹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享受資金予以收繳。
7.貢山縣丙中洛鎮丙中洛村委會武裝干事張榮挪用群眾醫療保險費問題。2018年至2019年,張榮在擔任丙中洛鎮丙中洛村委會武裝干事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挪用非建檔立卡戶66人的醫療保險費共計1.45萬元,用于個人消費支出。2019年5月,張榮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已按原渠道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