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宣威市印發《宣威市監察委員會關于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的工作方案》,向全市28個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依法授予監察權限。
該市堅持內涵式發展和“機構、編制、職數”三不增原則,結合實際,從鄉鎮(街道)監察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監察對象、監察權限、管理監督等方面對派出監察室工作予以明確,推動各監察室認真履職盡責。
“派出鄉鎮監察室是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監察全覆蓋的要求,是宣威市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舉措。”龍場鎮一位紀檢監察干部說道。鄉鎮(街道)監察室的設立,彌補了對基層公職人員監督的不足。監察室將發揮好日常監督無盲區、無死角、全覆蓋的優勢,發現轄區內公職人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打好“預防針”,做到發現問題在一線、調查處置在一線,問題解決在一線。
監察室設立后,該市紀委監委將加強對鄉鎮(街道)監察室的日常監督、線索處理、調查處置等方面的引導,健全相關工作機制。通過跟班學習、集中培訓、交流學習等方式進一步提升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
在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的同時,市紀委監委還將積極探索建立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基層行使公權力人員的監督,充分發揮好基層監察“前哨”和“探頭”的作用,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