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紀委監委進一步挺紀在前,大力強化監督,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1至10月,共回復黨風廉政意見69批次6699人,涉及全市58家單位。
規范制度流程,嚴把程序關。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中央、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規范縣紀委監委黨風廉政意見回復范圍,嚴格辦理程序,采取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統一回復的方式,對各類征求意見,從接收函件、組織核查、審批把關、結果反饋、建檔留存、責任追究等一一作出規范,層層壓實責任,確保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定期分析研判嚴處置。不斷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拓展線索來源,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定期對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和梳理排查。嚴格按照五類處置標準,強化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及時、迅速辦理問題線索,并及時更新問題線索及立案處分情況等信息。
堅持規范程序嚴核查。收到黨風廉政建設征求意見函后,圍繞信訪舉報、黨紀政務處分和問責等方面情況,由市紀委各科室依據各自職責,嚴格篩查、會審,逐一核實是否有信訪舉報問題線索、是否因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或問責,是否正在影響期內等多項內容,及時出具真實、準確的廉潔審查復函。
強化線索管理嚴追究。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嚴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明確規定辦理事項、時限和回復等內容。加強違紀問題線索管理,進一步嚴明審查紀律,加大問責力度,嚴肅追責因隱瞞或弄虛作假,以致審查結論失準失實行為。(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