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沒有專題分析研究2次以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你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任務是怎樣分解的,誰具體負責抓哪塊?對‘五個年’工作和‘十個一’警示教育是怎樣抓落實的,有沒有全部按要求完成?”這是姚安縣紀委監委在對某單位開展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終檢查考核的一個縮影。
近日,姚安縣紀委監委出臺檢查考核實施方案,明確由縣委常委帶隊,成立10個檢查考核組,對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領導班子和9個鄉鎮、62個縣級單位進行黨風廉政責任制“期末考”。
本次考核根據《姚安縣2019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要求,重點圍繞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鞏固拓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糾治“四風”;深化政治巡察,深入整改巡視巡察發現問題以及掃黑除惡督導反饋問題;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強化重點工作監督執紀問責,督促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等方面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考核通過自檢自查、工作情況匯報、述責述廉和民主測評、個別談話、調閱臺賬、延伸檢查、反饋意見建議等程序開展,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向縣委作出檢查,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約談,限期整改落實;單位要召開1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檢查考核情況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領導班子和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目的不在于‘為難’哪個單位,而在于推進全縣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更上新臺階。針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下一步,我們將組織開展考核‘回頭看’,持續督促指導,確保問題改到位、改徹底。”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張朝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