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永仁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在干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中的審查把關作用,嚴把干部任用、評先評優、表彰獎勵、因私出國(境)等廉政審查關口,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評優”等現象發生。截至目前,共對領導干部提拔調整、評先評優、出國(境)等情形開展廉政審查378人次,建議不予提拔和重用2人。
為把廉政審查工作做實做細,該縣制定回復黨風廉政意見辦法,細化受理分辦、核實反饋和匯總回復的辦理程序,制定反饋意見內容版式,嚴把管轄關口,建立規范統一的廉政鑒定工作機制。在具體審查中,由縣紀委監委辦公室牽頭負責,綜合信訪室、黨風政風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審查對象政治品質、作風表現、職業道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情況,舉報反映中掌握的相關情況,“八小時以外”情況,是否被問責、因違紀違法受到處分、被立案審查情況等方面進行分析研判,綜合用好巡察、審計等其他監督成果,提出廉潔鑒定初始意見。
同時,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倒查機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政治上有問題的堅決一票否決,廉潔上有硬傷的堅決排除,凡未經審核或經審核存在問題的,不得提拔任用或評先評優。最后,經過細致分析廉潔風險,出具廉政意見報分管領導簽字審批后及時復函。同時,將書面復函備份留存,逐一登記,建立臺賬,做到廉潔鑒定工作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此外,結合各職能部門審查意見,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延伸審查范圍,對擬提拔或調整到重點崗位的黨政領導干部延伸審查其原所在單位任職或工作情況,防止出現審查漏洞,確保廉政審查意見真實嚴謹、全面精確。(普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