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這是擬任人選《征求意見函》,請你室盡快啟動對相關人員的廉政審查工作……”芒市紀委監委以規范審批程序為抓手,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今年以來,芒市紀委監委嚴把廉政意見“回復關”,通過完善和規范征求意見回復工作程序,堅決把為政不廉、品行不端的人擋在門外。截至目前,累計審查回復黨員干部和集體黨風廉政情況5591(件)次。
為切實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職能,促進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市紀委監委出臺《回復黨風廉政意見辦法(試行)》。
《辦法》對征求黨風廉政意見的辦理事項、時限、回復等作了明確規定,要求承辦部門必須按照辦理時限、程序嚴格執行。對違反紀律的,實行廉政把關責任倒查追究,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廉政審查中隱瞞或夸大事實、弄虛作假,造成鑒定結論失實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責任。
為確保意見回復全面、客觀、公正,市紀委監委還建立了內部聯審機制。首先由案件監督管理室對涉及人員名單進行精準篩查,再由信訪室、案件審理室和各紀檢監察室根據各自職能,圍繞是否有信訪舉報問題反映、是否有違紀問題線索正在調查、是否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等內容進行聯合會審,切實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直面問題,如實出具相關人員的廉政審查意見,并及時反饋給相關單位。
“‘繪’好干部的廉政畫像,精準做實廉政鑒定材料,既不耽誤選拔任用,也不讓‘病患’蒙混過關。除此之外,我們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及時為干部澄清,為敢于干事者撐腰鼓勁。”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市紀委監委對審核發現的影響到提拔任用或評優評先的問題,將相關說明材料一并裝檔,加強臺賬管理留存每一份廉政征求意見函、復函等資料,做到問題事實清楚,有跡可循,有據可查,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劉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