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緊盯重點,對扶貧項目、資金立項、資金撥付、資金效能等全過程跟蹤檢查,以更嚴格的監督檢查,更嚴肅的責任追究,助力全縣如期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
強化責任落實。制定出臺《紅河縣脫貧攻堅督查工作實施辦法》《紅河縣縣級領導掛鉤鄉鎮脫貧攻堅等五個責任清單》《紅河縣關于開展脫貧攻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措施,成立7個督查組,對全縣13個鄉鎮91個行政村(社區)、縣級各責任單位、縣級各掛包單位定期開展督查工作。按照州紀委監督執紀重點內容逐項逐條開展自檢自查,認真查找工作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建立問題清單臺帳,逐項對照整改。
有效處置線索。多渠道收集扶貧領域腐敗問題線索,充分發揮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在敦促扶貧、發改、財政、住建、交運等職能部門加強對扶貧政策、項目、資金監管的同時,通過公開接訪、定期下訪、重點約訪、明察暗訪、專題調研等活動,組織工作人員進村入戶走訪群眾,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提供線索、提出建議。同時,建立健全問題線索定期反饋機制、溝通協調機制、專項治理工作約談提醒機制。針對發現的問題線索,縣紀委監委將按相關程序進行線索移交,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對線索移交情況的綜合協調、分析研判等工作。
全面抽查核實。采取鄉鎮紀委每月抽查1次,縣紀委監委每兩個月抽查1次的方式,推進抽查工作深入開展。同時,縣紀委對扶貧、發改、財政、審計、住建、國土、交運以及農科、林業、水利等責任部門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職責情況進行適時抽查。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縣紀委監委及時妥善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并及時向縣紀委常委會匯報。
強化巡察監督。將脫貧攻堅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巡察工作必查范圍,檢查被巡察鄉鎮和單位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落實工作任務,紀律作風建設等情況,并作專門報告;對列入當年脫貧出列貧困鄉鎮的,要進行延伸巡察。在巡察中,采取專項巡察、“點穴式”巡察等方式,提高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發揮巡察工作的“探照燈”“顯微鏡”和利劍作用,助推脫貧攻堅。
強化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發現以及相關責任部門移送的作風問題和違紀違規行為快查快辦,嚴肅問責或進行紀律審查。把查處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以脫貧攻堅主責部門黨員干部、鄉鎮和村“兩委”班子成員為重點,堅持抓小抓早,防止“小毛病”拖延成大問題,對“小官大貪”、侵占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嚴懲不貸。
截至目前,累計糾正和查處問題53個,處理責任人56人,其中,問責黨政領導干部6名,提醒談話27人、誡勉談話4人,通報曝光43批次51件47人,黨政紀處分24人次。(施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