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們監管情況看,公務用車改革以來,絕大多數單位能夠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但也有少數單位管理慢慢松下來,非緊急公務使用情況時有發生。”近日,在普洱市紀委監委組織的一次公務用車相關規定落實情況調研中,一名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
針對調研中掌握的情況和一些干部群眾的反映,該市采取措施,由市紀委監委牽頭,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通過分析公務用車運行軌跡,對存在違規現象的車輛進行調查核實。對公務用車產生的費用進行比對分析,深入交警支隊、加油站、修理廠檢查,以問題為導向,核實公務用車是否存在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無拖欠、套取修理費、加油費等問題。
在重要時間節點,派出檢查組到行政中心、市委黨校門口用“可視化”監督方式對進出公務用車進行監督。檢查是否有城區公務用車接送開會、培訓人員的情況。
該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說:“公務用車改革后,基本上解決了公車私用的問題。但是否存在群眾關心的少數領導干部既領著車補,又經常使用公務用車的問題,我們正在開展的專項監督檢查,就是要給公眾一個明確的回答。”(蘇賢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