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規范婚喪喜慶事宜報備審批程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依據《中共迪慶州委辦公室印發<關于規范干部職工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的通知》《中共迪慶州紀委辦公室關于迪慶州紀委派駐(出)機構全覆蓋后進一步規范婚喪喜慶事宜報備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迪慶州紀委駐發展改革委紀檢組向五個綜合監督單位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婚喪喜慶事宜報備工作的通知》,就書面報告制度有關規定進行重申和再提醒。
通知指出,各綜合部門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關于規范干部職工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及相關實施辦法,如實做好報備工作。除婚喪嫁娶外,不得以子女升學、建房喬遷、工作變動、慶生祝壽等名目宴請親戚以外的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堅持節儉、廉潔的原則,帶頭移風易俗,自覺抵制大操大辦、講排場、比闊氣等歪風。
通知強調,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嫁娶事宜要按規定以書面形式向紀檢組報告,報告人須親筆簽名。按照規定,喜事事宜當事人需提前10日做好報備,說明操辦事由、時間、地點、規模、標準及宴請對象、人數等,并作出廉政承諾,事后15日內要將收取禮金數、宴請對象、操辦支出情況如實備案;喪事及時報告。
通知要求,各單位領導班子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負起教育責任,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監督管理,駐州發展改革委紀檢組將強化監督職責,暢通舉報渠道,對違規操辦婚喪事宜的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和晨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