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違紀受到黨紀處分,組織上并沒有拋棄我,及時上門回訪教育,讓我幡然醒悟、心里更敞亮。”
為貫徹落實黨的“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西盟縣紀委監委根據2019年制定的回訪教育工作計劃安排,今年4月22日對安某進行了上門回訪教育。
2018年12月,西盟縣勐卡鎮副鎮長安某在分管項目工作期間,在負責實施本鎮三個村民小組的肉牛養殖和牛圈建設項目過程中,違反議事規則,不嚴格履行合同約定,擅自決定提前借支和撥付項目資金,項目實施后不及時組織驗收,補做驗收資料應付檢查,工作推進連續性不足。向主要領導匯報驗收未通過的情況含糊不清,導致項目資金管理混亂、項目推進緩慢、國有資產閑置浪費,群眾滿意度不高。縣紀委立案審查后,給予安某黨內警告處分。
回訪小組促膝談心,說事論理,讓安某重新找回了自我,重新振作起來。他表示,將迅速調整心態,努力工作,重新做一名讓領導信任、群眾滿意的好干部、讓組織放心的好黨員。
近兩年來,為進一步提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效,縣紀委監委堅持實行“回訪教育”工作制度,通過說紀論理、心理疏導,既響鼓重錘,又循循善誘地開展回訪教育,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取得了較好效果。
“違紀犯錯并不意味著無可救藥,我們應該幫助受處分黨員干部重拾信心。”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強調,監察體制改革后,紀檢監察機關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受處分人員思想有波動、自暴自棄的關鍵時刻,組織上應及時拉上一把,讓他們走出陰影,輕裝上陣。
截至目前,縣紀委監委對仍在處分期的21名黨員干部逐個進行上門回訪,在回訪過程中注重有針對性地對受處分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幫助被處分人員盡早放下思想包袱、提振精神,重新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通過回訪教育,21名受處分人員思想穩定,現實表現較好,且未發現新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吳躍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