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勐海縣紀委監委依照法定權限行使權力,嚴格審批流程,建立問題線索三級分析排查機制、快查快處快審機制,規范執紀執法,全要素使用12種調查措施,共對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案件的7名涉案人員采取留置措施,穩步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步入正軌,努力推動反腐敗工作法制化。
完善內設機構改革職責職能,更加聚焦主責主業。完善內控機制,貫徹落實監督檢查與審查調查職能不分設要求,及時對內部職能、工作流程、運行銜接機制進行細化調整,促進秩序不亂、工作順暢運轉。該縣紀委監委機關共設內設機構13個,其中執紀監督審查部門6個,比改革前增加4個。
以黨規黨紀、法律法規為準繩。該縣紀委監委做到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紀法銜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堅決維護紀檢監察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先后采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鑒定、留置等調查措施,整個調查過程嚴格按照監察法和省紀委監委“四項制度”有關要求進行,紀法銜接和法法銜接順暢有序,依法調查與移送審查起訴做到無縫對接。
專人負責,嚴守安全關。在留置工作中,確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協調公安、醫療等部門參與留置工作,定期對紀檢監察干部和縣公安局抽調的30余名留置陪護人員進行崗前業務培訓,明確審查、陪護、值班、醫務、后勤等人員安全責任,保障被留置人員的飲食、休息和安全,為其提供醫療服務,每天均對留置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排除。同時,積極與消防部門溝通協調,消防專業人員定期對留置區域進行消防檢查,時刻緊繃“安全弦”。(周聽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