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綠春縣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現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1至9月,運用“四種形態”處置129人次。
強化日常監督,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充分運用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察監督和派駐監督,結合“蹲點式”監督,采取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檢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會等形式,加強對發生在扶貧領域、“三資”管理、教育醫療、低保養老、生態環境等領域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全天候監督。深入推進干部約談常態化,扎實開展“四類約談”,對在自查、監督檢查中反映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1至9月,全縣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80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62%。
每季度認真梳理匯總黨員干部約談函詢、談話函詢等情況,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根據違紀性質情節和認錯態度,綜合運用紀律處分、組織處理等多種手段處理。堅持用好紀律和法律兩把尺子,嚴格把脈問診、對癥開方,綜合運用第二、第三種形態,做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有效遏制一般違紀違法問題發展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1至9月,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38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29.5%,實現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管住了“大多數”。
同時,高舉“戒尺”嚴懲“極少數”,緊盯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有群眾舉報的及時處理,有具體線索的認真核實,重拳高壓正風肅紀,對不敬畏、不收斂、不收手的嚴查嚴處,以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等雷霆手段強化“三不”機制,既搶救病人又形成強大震懾。1至9月,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8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6.2%;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3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2.3%。(張琳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