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澄江縣持續把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強化精準運用,努力實現懲處“極少數”,教育挽救“大多數”的效果。
用好第一種形態,扶“歪樹”。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把實踐第一種形態的要求貫穿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等各項監督工作之中,讓監督關口不斷前移、盡量靠前。對黨員干部和監察對象小過即問、動則輒咎,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談話提醒,使批評教育成為常態。在派駐監督方面,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紀檢組長約談等方式,分類處置,對賬銷號。在巡察監督方面,聚焦發現問題,對巡察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督導相關單位舉一反三、認真排查、落實整改。1至6月,全縣共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45人次。
用好第二、三種形態,治“病樹”。加快轉變執紀理念和方式,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到協助黨委抓紀律、管紀律、維護紀律、執行紀律上來。嚴格用紀律的尺子和“四種形態”的刻度衡量判定黨員干部的行為,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露頭就打,恰當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輕處分、組織處理等方式及時處理,著力在違紀與違法之間構建起帶電的緩沖區,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對發現的問題,該提醒的提醒,該教育的教育,該處理的處理,使紀律處分與組織處理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真正起到處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最佳懲治效果。1至6月,全縣運用第二、三種形態處理19人次。
用準第四種形態,拔“爛樹”。把實踐第四種形態作為推動前三種形態落實的“助推器”,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緊盯“三類重點人”,把握“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堅決查處黨員隊伍中的“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一步強化不敢、知止氛圍。1至6月,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5人次。(張艾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