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強化常態化的日常監督,推動監督關口前移,提升監督的力度和溫度,增強監督的深度與精度,瀘水市紀委監委制定印發《瀘水市紀檢監察機關“蹲點式”監督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要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工作需要,主動下沉到所聯系的行政村、鄉鎮(單位),以“蹲點”的方式開展調研、發現問題,進行常態化、近距離、可視化、多角度的精準監督,原則上要在兩年內實現對所聯系行政村、鄉鎮(單位)的“蹲點式”監督全覆蓋。
《辦法》明確,“蹲點式”監督工作主體由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擴大到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各鄉鎮紀委,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全員參與,凝聚監督合力,實現監督主體全覆蓋。監督對象為全市各單位、各鄉鎮、各行政村,實現對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
《辦法》規定,“蹲點式”監督工作結束后,應當形成工作報告,全面準確描述蹲點行政村、鄉鎮(單位)的政治生態情況,如實報告工作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并提出處置建議。發現的問題線索,按照規定分類處置。對涉及掃黑除惡、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必要時可提級辦理。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部門應當強化日常監督,加強對蹲點行政村、鄉鎮(單位)問題線索辦理和整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建立“蹲點式”監督工作發現問題線索交辦、督辦制度,確保問題線索處置到位和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辦法》出臺后,還形成了《紀委監委領導、紀檢監察室監督聯系鄉鎮任務分解表》《2019年上半年暗訪督查任務分解表》《2019年下半年暗訪督查任務分解表》《2020年暗訪督查任務分解表》《各派駐紀檢監察組暗訪督查任務分解表》,將“蹲點式”監督工作任務按時間節點具體到人、到事,實現“蹲點式”監督工作制度指導到具體實踐的轉換。
《辦法》下發后,紀檢監察干部紛紛表示,《"蹲點式”監督工作辦法》的出臺及詳細具體的任務分工,為大家常態化的日常監督指明了方向,增加了發現問題的途徑,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嚴格按照任務分工,以問題為導向,認真開展"蹲點式”監督工作,著力提升監督的力度和溫度,為切實維護好自己職責范圍的政治生態積極作為。(楊建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