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瀘西縣紀委監委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制定《瀘西縣紀委監察委“輪駐式”“蹲點式”監督工作辦法》,切實把監督第一職責挺在前面,不斷提高監督精準度,增強監督工作的系統性、針對性、實效性。
明確開展“輪駐式”“蹲點式”監督的主體為縣紀委監委以單獨派駐、綜合派駐方式派駐的各紀檢監察組(不含省州駐瀘單位內設的紀檢監察組)以及第一至第七紀檢監察室,盯住鄉鎮及縣屬部門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這一“關鍵少數”,圍繞政治站位、政治生態、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反饋問題整改等六個重點,每一輪選擇一至二項監督內容或者根據縣紀委監委指定的內容作為監督重點,派駐紀檢監察組輪流對監督聯系縣屬部門逐個開展為期5至7天的集中駐在監督,紀檢監察室對聯系鄉鎮開展3至5天的集中蹲點監督,在一年內開展滾動式多輪次的日常監督,并在半年內完成監督內容全覆蓋。
“輪駐式”“蹲點式”監督堅持問題導向,以發現、解決問題為目標,按照初步篩查、分析定性、整改解決問題“三步走”的監督路徑依紀依法開展監督。初步篩查采取談心談話、查閱資料、列席會議等方式,梳理篩查出疑似問題后,采取談話、詢問、查閱資料等方式進一步核實,從產生問題的主觀、客觀方面因素進行分析,查清產生問題的環節所在,注重從發現一個問題向發現一類問題延伸,分析定性問題后督促被監督單位整改。
在每一輪監督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撰寫監督報告,形成問題清單,一對一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時限,整改一項銷號一項。對涉及黨員干部一般性問題或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由派駐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室負責進行批評教育。涉及問題線索的,報分管或協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按問題線索處置程序辦理。在整改解決環節,建立與行業部門聯審機制,確保問題定性準確。
注重監督成果運用,在開展2至3次監督后,進行監督成效評定,對被監督單位主要領導、班子成員逐個寫出監督評語,精準畫像,并存入個人廉潔檔案。同時,建立比對機制,將“輪駐式”“蹲點式”監督成果與縣委巡察、縣紀委監委專項檢查、上級各類檢查督查等發現問題以及案件查辦暴露出的發案單位問題進行比對印證,對開展監督形式化、走過場,對相關問題應發現未發現的,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追究實施監督的單位相關負責人責任。堅持刀刃向內,將監督主體開展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考核,適時進行監督檢查,對未開展監督工作或監督不到位,在追究監督責任的同時,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對相應組室負責人提出不宜評優的意見。(王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