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耿馬縣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準確把握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一季度,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44人次。
充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9人次,占65.9%。強化第一種形態的實踐運用,使批評教育成為常態。堅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紀法威懾相結合,充分發揮派駐機構和巡察效能,注重抓苗頭、抓預防,對黨員干部和監察對象小過即問、動則輒咎,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善意提醒,進行推心置腹的交流,讓問題及早及時得到糾正。
妥善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7人次,占15.9%,準確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3人次占6.8%。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露頭就打”,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采取函詢、談話、誡勉,對反映不實的予以澄清,對如實說明且反映問題并不嚴重的予以了結,讓當事人放下包袱、輕裝前進,防止嚴重違紀發展成違法行為。
果斷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5人次占11.4%。堅持不放松第四種形態,持續保持和強化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通過懲治“極少數”、教育“大多數”,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最大化。(劉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