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剛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德宏州財政局原局長歐陽繼明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德宏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從品、德宏州隴川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以來,德宏州紀委監委堅決清除政治生態污染底泥,把對全州政治生態影響大、破壞嚴重的“爛樹”精準拔出,徹底肅清余麻約等案件余毒,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1至3月,州紀檢監察機關接受信訪舉報147件,處置反映問題線索152件,立案審查71件88人、其中縣處級9人,結案5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1人、其中縣處級5人、鄉科級11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員43人。
州紀委監委深入排查分析德宏“政治污染源”及其形成機理,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著力查處的重點對象,緊盯重大工程、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把黨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膽大妄為者作為重中之重,堅決查處破壞政治生態的重大典型案件,深挖案件背后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實質,摸清和斬斷其中利益輸送鏈條。對涉及該州系列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梳理排查,敦促有問題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如實向組織說清問題,對心存僥幸、放棄機會、對抗組織的,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堅決清除政治生態的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
同時,推動建設“查受賄倒查行賄、查行賄不放過受賄”的雙向查處機制,加大對主動行賄、多次行賄、行賄數額巨大、長期“圍獵”黨員干部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堅決防范各種利益集團拉攏腐蝕領導干部,堅決清除甘于被“圍獵”的腐敗分子。
此外,該州還實行一案一總結制度,適時組織案件復盤,推動以案促改,補齊制度短板,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查辦的附加值。(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