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貢山縣紀委監委對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單位進行誡勉談話。
縣紀委派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組長分別對基本合格等次的縣外事僑務辦、縣紅十字會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談話指出,兩個單位2018年度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領導主體責任缺失,重視不夠、相關痕跡材料不齊等問題,并對他們下一步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提制出要求。
縣紀委派駐縣扶貧辦紀檢監察組組長對不合格等次的縣財政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并提出要求,“一把手”要帶領班子對照總結財政局原局長楊再宏違紀違法案例,以此為鑒,班子成員要深刻分析原因,敢于同違紀違法人員作斗爭、劃清界限,鏟除“好人主義”思想,重新修復政治生態。“一把手”要以楊再宏違紀違法案例給全局干部職工上一堂警示教育課,真正做到用身邊典型案例教育身邊人,讓黨員干部從警示教育課中得到收獲、得到震撼;要重新排查單位風險點,領導班子成員到站、所、股、室重新梳理風險點,制定科學的制度。
被談話的各部門負責人表示,一定會按照談話要求結合縣委文件精神,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及時制定切實可行、務實管用的整改方案進行整改,抓好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楊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