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景洪市紀委監委不斷拓寬群眾監督舉報渠道,進一步強化監督,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全年共回復黨風廉政意見173批次11248人,涉及全市55家單位。
嚴格程序審查。收到黨風廉政建設征求意見函后,由市紀委各科室依據各自職責,圍繞信訪舉報情況、黨紀政務處分情況和問責情況等方面,嚴格進行篩查、會審,逐一核實是否有信訪舉報問題線索、是否因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或問責,以及是否正在影響期內等多項內容,及時出具廉潔審查復函,對政治上有問題的一票否決,廉潔上有“硬傷”的堅決排除。
嚴格線索處置。積極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拓展線索來源,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及時更新問題線索及立案處分情況等信息,強化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定期對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和梳理排查,嚴格按照五類處置標準,及時、迅速辦理,確保廉政回復材料真實、準確。
嚴格責任追究。“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對征求黨風廉政意見的辦理事項、時限和回復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加強違紀問題線索管理,加大問責力度,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有隱瞞或弄虛作假,以致審查結論失準失實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