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勐??h紀委監委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強化派駐監督和巡察監督,進一步延伸監督觸角,把日常監督實實在在做起來,實現抓早抓小抓準。
派駐機構監督工作常態化、科學化、精準化。全面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建立縣紀委常委會統一領導、縣紀委監委統一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派駐工作領導體制。完善派駐機構向縣紀委監委報告工作制度和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監委述職制度,重要事項隨時報告,進一步發揮監督“探頭”作用,突出政治監督,盯緊“關鍵少數”,把監督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中層領導干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掌握重點人和事,推動駐在部門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高質量推進巡察全覆蓋,提升精準巡察能力。在開展好常規巡察的基礎上,督促各級黨委(黨組),鞏固深化省委巡視、州委巡察整改成效,持續跟蹤問效,防止糾而復生。著力發現違反黨的“六項紀律”以及打好“三大攻堅戰”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問題、腐敗問題。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人和事,以實際行動確保黨中央和省委、州委、縣委政令暢通。
部門聯動,形成監督合力。制定《勐??h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監督審查室與派駐機構協作配合暫行規定》等系列制度規定,緊緊圍繞監督這個基本職責,創新監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健全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的“四位一體”監督聯動機制,注重部門之間的溝通銜接,強化黨風政風監督室、巡察辦、紀檢監察監督審查室和派駐機構協同聯動,積極構建系統完備、銜接貫通、同向發力的權力監督新格局。(周聽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