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寧縣通報了2018年度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經考核,24個責任單位被評定為優秀等次,46個責任單位被評定為合格等次,3個責任單位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
在2018年的檢查考核中,采取“平臺+實地”的方式,以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平臺考核為主,結合實地檢查的方式,開展責任制檢查考核。重點考核各責任制單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貫徹執行黨內法規,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情況、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情況、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情況以及被巡視巡察單位對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情況。
通報要求,各責任制單位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深入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證;要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及時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7月中旬,對評定為基本合格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逐一開展整改驗收。
此外,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單位,對其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及直接責任領導進行誡勉談話。(段志平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