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臨滄市紀委監委以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按照黨章和憲法賦予的使命,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為推動該市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了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擰緊管黨治黨螺絲 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市委率先垂范,制定《市委常委領導班子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明責任、強措施,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切實扛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全市各級黨組織強化政治擔當,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動對準表、聚好焦,抓本級、帶下級,逐級簽字背書,層層傳導壓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落實到基層,形成上下“一盤棋”的格局。
市紀委監委認真落實監督責任,強化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領導干部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綜合運用約談提醒、函詢整改、組織處理等方式追究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對不認真履行“兩個責任”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實行責任倒查和“一案雙查”,有錯必糾、有責必問。2018年全市共問責“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107個,問責單位26個,問責領導干部211人,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管黨治黨的常態,切實發揮“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震懾功效。
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2018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947件(次),處置問題線索676件,立案398件,處分431人,依據監察法全要素使用各項調查措施4708余次,對14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審查起訴18人。
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市紀檢監察機關2018年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943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占52.9%,對發現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及時批評、及時教育,讓違紀行為及時剎車,讓心存饒幸者懸崖勒馬,讓一般性違紀問題止于萌芽,真正使黨紀黨規既成為黨員干部行使權力的“緊箍咒”,又成為黨員干部健康成長的“護身符”。
堅持發揚釘釘子精神,馳而不息糾治“四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密切關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新變種,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探索實踐“1+N”作風監督機制,鞏固拓展“五個常態化”作風建設經驗,2018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3起4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7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四風”典型問題58批86起,做到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強化隊伍自身建設 提升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全會精神和趙樂際書記在云南調研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紀委全會精神,持續深入推進黨章黨規和憲法法律的宣傳學習,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穩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按照確定的時間表、路線圖精心組織施工,市縣兩級監察委員會順利組建掛牌,全市監察對象由原來的3.2萬人增加到8.6萬人,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同步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全市共設立149家派駐(出)機構,實現市、縣兩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堅持干部交叉配備、混合編成,開展全員集中培訓,推動人員、工作全面融合磨合,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1+1>2”的改革聚合效應不斷彰顯。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打鐵必須自身硬”的要求,扎實苦練“內功”,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履職能力。印發《臨滄市紀委監察委工作規則(試行)》《臨滄市紀檢監察干部“十嚴禁”規定(試行)》《臨滄市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一批規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堅持正人先正己,嚴防“燈下黑”,2018年處置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8件,給予黨紀處分1人,問責2人。(杜群忠 陳偉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