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堅持對全面從嚴治黨負總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全面領導責任。
州委書記出席州紀委全會并對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部署,主持召開州委常委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州委副書記、州長組織召開廉政工作會安排部署政府系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并主持召開州政府黨組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開展。明確了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加強對分管聯系部門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同時,州委與各縣市、州級各部門黨委(黨組)簽訂《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制定印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并對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進行任務分解,逐級細化分解省、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明確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切實將責任細化落實到單位、到個人。
此外,認真做好省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州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州委常委會,進一步明確措施,全面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印發《紅河州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方案》,由州委常委帶隊,組成11個檢查考核組,于2018年12月1日至10日對全州13個縣市、91個部門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檢查考核,評定出優秀單位32個、合格單位71個、基本合格單位1個。(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