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德宏州紀委監委以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推動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穩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州、縣兩級監委按期順利組建完成,共劃轉編制89個,轉隸選調干部87名。改革后,全州監察對象由原來的1.6萬增加到5.66萬。開展人大代表“開放日”活動,積極探索接受人大監督的渠道和方式。優化組織機構設置,合理調配工作人員,工作力量向監督執紀、審查調查部門傾斜,通過實戰加速人員深度融合、工作高效運轉。落實州紀委常委、州監委委員領銜辦案機制,“一案一授權”,強化常委會對審查調查的領導和指導。
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制定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實施辦法,加大對公職人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全要素試用“12+3”審查調查措施,共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21名對象采取留置措施。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依紀依法開展審查調查和審理處置,確保案件質量經得起檢驗。
深化派駐機構改革。采取綜合派駐和單獨派駐相結合的方式,州級20個紀檢監察組(紀工委)共對72個單位進行監督,對18個中央省屬駐德宏單位進行聯系指導,實現向州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全覆蓋。派駐機構聚焦反腐倡廉工作中心任務,緊盯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壓實監督單位主體責任,監督“探頭”作用得到發揮。(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