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耿馬縣紀委監委不斷健全完善派駐、巡察、紀律檢查各項監督機制,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主動履行日常監督職責,把日常監督做實做細,讓干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擦亮“探頭”,用活“前哨”。縣紀委監委15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堅持駐在單位工作到哪里,監督的“觸角”就延伸到哪里,定期參加駐在單位“三重一大”決策會、黨風廉政建設會、民主生活會。找準監督“關鍵點”,抓住年初、年中時間節點和“三重一大”、財務收支等關鍵環節,以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兩個記實”為載體,逐個單位、逐個時段、逐個環節開展監督。2018年約談駐在部門主要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110余人次,開展提醒約談共116次。
緊盯不作為亂作為,典型案例通報曝光。組建工作組采取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全過程持續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專項整治。對全縣重大項目建設、31項經濟社會工作目標責任落實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3輪次。圍繞深化“放管服”,對轉變政府職能、旅游市場整治、一部手機游云南及殯葬改革等工作督促落實,對公租房分配、公務員事業人員招聘、教師調動等工作進行監督。通報曝光典型問題案例12批12起,查處駐村工作隊員請假不嚴不實問題3件,問責處理3人。調查處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4件,4個單位。
聚焦“四風”,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落實《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危害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連續出現問題,巡察和專項紀律檢查問題整改不落實的,積極開展一案“三查”,強化追責問責。問責違反駐村工作隊管理有關規定、低保管理履行職責不力、項目資金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農戶建房工作監管不到位、對信訪問題處置不力等領導干部17人。問責違反公務接待和違規發放物品單位3個、領導干部2人。約談扶貧領域履行職責不到位、執行決策部署不力、工作紀律不嚴等干部48名。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198人,占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總數的83%。
“今年要把日常監督做得更實更細,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監督更加聚焦、更加精準、更加有力。”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劉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