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龍縣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堅守責任擔當,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玉龍縣紀委監委以“17+1”的派駐模式,向全縣68個縣直部門派駐17個紀檢監察組,保留縣直機關黨工委紀委,實現全縣所有縣級黨和國家機關監督全覆蓋;順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按照既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圓滿完成監察體制改革,全縣監察對象由原來的16968人增加到21030人,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
機構設置更趨合理。撤銷原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直各部門的8個紀工委、8個監察分局和14個部門紀檢監察機構,向縣直部門綜合派駐11個紀檢組,單獨派駐6個紀檢組,保留縣直機關黨工委紀委。組建成立縣監委,把紀委監委內設部室由原來的10個增加到14個部室。在設立巡察辦的基礎上,組建4個縣委專職巡察組。選舉產生縣紀委監委總支部委員會,整合派駐紀檢監察組、縣直紀工委、縣委巡察辦、4個巡察組和縣紀委監委14個內設部室,設立4個黨支部,并把總支委員由原來的5名增加到7名,把每個支部的支部委員由原來的3名增加到了5名。
人員結構更加優化。結合派駐機構改革和監察體制改革,委通過轉隸、劃轉、平級交流等方式,從縣檢察院轉隸11名,從縣直部門劃轉29名,平級交流12名。在人員配備過程中,充分考慮新進干部和縣紀委原有干部的工作經歷、專長、特長、性格、年齡等因素,根據干部的綜合素質、現實表現、個人意愿、能力與崗位匹配度等情況,把新進干部與縣紀委原有干部進行科學合理交叉安排,既實現了優勢互補,又把干部隊伍的配置向監督執紀問責的主責主業聚焦,把懲貪治腐的鐵拳攥得更緊。
改革效應初步顯現。2018年縣紀檢監察機關依托脫貧攻堅“五級聯動”監督平臺受理群眾訴求2256件,受理各類信訪舉報127件,處置問題線索228個(次),立案68件83人,結案52件6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3人,其中取消預備黨員資格1人,黨內警告38人,嚴重警告10人,嚴重警告并免職1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留黨察看1人,開除黨籍6人;政務警告2人,政務記過2人,政務開除1人。(寸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