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派駐機構改革以來,為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永勝縣紀委監委不斷探索派駐監督的方式方法,擦亮派駐“探頭”,進一步發揮派駐監督作用。
完善工作機制,為派駐機構提供組織保障。為使派駐機構的工作開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永勝縣紀委監委及時制定出臺了《永勝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了派駐機構的職責權限、工作關系和干部管理。派駐機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派出機關授權,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對派出機關負責,受派出機關直接領導,同時還明確了派駐機構工作機制和工作紀律等,為監督“探頭”作用的發揮提供有力的保障。
強化學習,提升派駐機構綜合能力素質。將每周一上午確定為派駐機構“固定學習日”和“工作例會”,及時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實踐“兩個維護”,始終保證派駐機構干部思想上與黨保持高度一致,行動上堅決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確保派駐監督工作方向正、目標明。
“一月一督查”方案,提升派駐監督實效。永勝縣紀委監委要求各派駐機構把派駐監督工作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定期進行監督,每月25日前上報下月督查方案,明確督查重點和內容,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督查臺賬,派駐監督工作臺賬詳細記錄了每次工作開展時間、具體參與的工作人員、記錄人、督查內容、發現問題、采取的措施或提出的整改建議等,使每個工作步驟和每個環節都留痕可查,提升了派駐機構監督實效。2018年各派駐機構累計開展監督檢查721次,提醒談話928人次,開展警示教育2405人次,處置問題線索20件。
強化派駐機構管理,嚴防“燈下黑”。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定期與派駐機構開展座談、交流意見,強化派駐機構管理和規范履職監督。堅持“嚴管就是厚愛”,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化自我監督,把執紀執法的權力曬在陽光下,強化內部執紀問責,對執紀違紀的紀檢監察干部,從嚴查處,嚴肅通報,2018年對扶貧領域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7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了問責。(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