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迪慶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和從嚴治理隊伍的方針,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公安交管工作中心,通過抓隊伍、強作風,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班子成員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對所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做到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結合交管部門各工作實際和崗位特點,認真查找廉政風險點,列出可能出現問題風險清單,有針對性提出預防措施,中心領導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廉政風險防控責任書》。
全年共召開4次黨風廉政專題會議,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并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認真做好《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國紀檢監察》黨刊黨報的訂閱工作。簽訂責任書層層傳導壓力,分類制定《黨風廉政責任書》,黨委書記與黨委班子成員、黨委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與職工層層簽訂責任書,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約束機制。
強化日常監管和警示約談,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教育提醒,逐一開展廉政談話,州公安局分管領導與支隊黨委班子、支隊黨委書記與班子成員、黨委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與職工分別開展廉政談話,進一步加強了對干部職工的日常監督,確保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
堅持抓早抓小,支隊黨委始終堅持把紀律規矩作為管黨治黨、從嚴治黨的尺子,加強對黨員干部日常管理,深入了解全體民警“八小時外”動態,要求全體民警特別是領導干部管好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發現不良苗頭及時提醒和糾正。嚴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規范支隊領導干部下訪工作制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親自接訪、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節假日期間采取集中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支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制度規定的做到零容忍,努力形成轉作風改作風的新習慣、新常態。(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