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勐海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強化日常監督執紀,發現苗頭就及時提醒糾正,觸犯紀律就立即嚴肅處理。在早發現上深化,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全年運用“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430人,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378人,占87.91%;第二種形態處理36人,占8.37%;第三種形態處理10人,占2.33%;第四種形態處理6人,占1.40%。
該縣紀委監委堅持每年開展2輪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聽、談、查”工作,特別是在開展“談”這項工作中,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為重點,圍繞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改進“四風”問題、加強重點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等內容,各責任領導對包干負責范圍的領導干部進行針對性廉政談話。
堅持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與所分管黨員干部談話等制度,下功夫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認真核查,對反映失實的予以澄清,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及時進行警示教育,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使批評教育成為常態,關口前移、防患未然。
嚴把談話函詢“三個可以談”“三個不能談”標準,談話函詢了結件全面抽查核實,對新處置的談話函詢件有側重地了解核實,對于群眾仍不斷重復舉報問題、巡察中再次收到被反映人同類問題、舉報人提供新的證據材料的談話函詢了結件,全部列入復核。建立向被談話函詢干部反饋談話函詢了結情況工作機制,讓被談話函詢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膽工作。(周聽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