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理市對反腐敗工作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的高壓態勢,堅持紀在法前、紀法融合,從嚴審查調查。黨紀政務立案87件9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9人;監察調查終結違法案件5件,移送司法機關5人。
堅決懲治“蠅貪”。把懲治“蠅貪”同基層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對公安機關集中清理涉黑涉惡人員中的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開展重點排查。織密民生資金使用管理、農村“三資”管理、征地拆遷等領域的監督網,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查處和糾正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行為。去年,立案查處鄉鎮科級干部4人,進一步消除鄉鎮市管干部執紀空白點。
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積極推進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試點各項工作,嚴格分類處置問題線索,抓早抓小,寬嚴相濟,大張旗鼓宣傳和探索施行容錯糾錯,旗幟鮮明地支持和保護干部。去年,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351人,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62人,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11人,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11人。
從嚴審查調查。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年內,黨紀政務立案87件90人,其中科級干部25件2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9人,其中黨紀處分66人,政務處分25人,雙重處分12人,組織處理3人。監察調查終結違法案件5件,移送司法機關5人。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挽回經濟損失105.29萬元。(杜永祥)